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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次留学生落户上海可享受绿色通道优惠

2014/4/9 20:14:04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 高层次留学生落户上海可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值得关注,日前,人事部等16个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这是中国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。人事部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,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。

  问:为什么要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建立绿色通道?

  答:首先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,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需要。知识经济时代,人才短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短缺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,世界各国都在采取措施抢夺高层次人才,中国加强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需要。

  其次是提高中国自主创新能力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。高层次留学人才在中国经济科技发展中发挥着独特作用。据统计,目前中国科学院院士的81%,中国工程院院士的54%,都有留学经历。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授予的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3人中,留学归国学者有21人。2006年,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中的66.67%、国家技术发明奖第一完成人中40%以上、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中30%以上均是留学人员。第三是完善高层次留学人才政策体系的需要。

  高层次留学人才是我国留学人才的骨干,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急需的紧缺人才。近几年来,国家先后制定了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、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的指导意见,开展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。《意见》的制定,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体系。

  问:《意见》的适用对象是哪些留学人员?

  答:《意见》针对的是留学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。人事部会同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》对此有明确的界定条件:

  (1)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,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、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;(2)在国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、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、学者;(3)在世界五百强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,或在著名跨国公司、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、在知名律师(会计、审计等)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,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国际规则、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;(4)在国外政府机构、政府间国际组织、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、高层次职务的专家、学者;(5)学术造诣深,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,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,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,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,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、学者;(6)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,有较丰富的科研、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、学者、技术人员;(7)拥有重大技术发明,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;(8)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内急需的特殊人才。

  只有符合这八条标准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才可以享受《意见》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
  问:《意见》在制定过程中有哪些总体考虑?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?

  答:《意见》总体把握了四个关系。一是国内培养人才与海外留学人才的关系。按照中央关于坚持国内培养与国外吸引并重并举的要求,在立足培养和用好国内人才的同时,高度重视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。现在,各级政府对国内的高层次人才已经有很多的优惠支持政策,《意见》主要是解决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。

  二是广大留学人员与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关系。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以服务全体留学人员为基础,以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为重点。国家对所有留学人才都是欢迎的,但《意见》针对的是重点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才。

  三是回国工作与为国服务的关系。在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、回国创业的同时,对暂时无法回国的,也鼓励他们以各种方式为祖国服务,做到不求所在,但求所用。

  四是制定优惠政策与营造良好环境的关系。对高层次留学人才既要提供优惠政策,更要搭建事业平台,营造良好环境;既要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,又要从工作、生活等各方面提供良好条件,比如为他们解决好配偶就业、住房、社会保障等问题,特别是他们的子女长期受国外教育,语言不通、教学体制不同,回国会受很大影响。妥善安排他们的配偶和子女,可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,形成一个拴心留人、人在心在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。

  问:针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优惠政策,《意见》与以往相比有哪些特点?

  答:为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,《意见》分别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的报酬、申报项目、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、知识产权保护、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以及入出境及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。这些政策规定与以往相比,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

  一是完善政策,即对原有政策规定进一步系统化、明确化。二是调整政策,即结合国家新近出台的政策对原有规定作进一步调整。如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《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》明确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不受用人单位编制、增人指标、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,《意见》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,做出了适当调整。三是创新政策。如《意见》提出的研究实施战略性顶尖人才专项引进计划,主要是按照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》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要求,以进一步提高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而提出的。其他涉及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报酬、申报项目、职称和职业资格,以及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入出境、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等内容也都有所创新。

  问:《意见》实施过程中,应注意哪些问题?

  答: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通过宣传使大家能够准确把握文件的适用对象、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为文件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二是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。通过完善服务政策,壮大服务机构,构建服务网络,搭建服务平台,开发服务产品,为广大留学人员特别是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提供优质服务。三是抓好文件的落实,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基层。《意见》涉及的政策范围比较广,涉及的部门比较多。在实施过程中,要继续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,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,指导各地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,把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,保证《意见》的顺利实施。